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和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精神的辦法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工作作風,拓寬廣大職工與院領導的溝通聯系渠道,廣泛聽取對院有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解決好廣大職工的實際問題,著力構建團結、和諧、文明的農科氛圍。
一、接待安排
(一)接待來訪時間。院領導接待日原則上安排在每個月的最后一周,時間為半天,由院辦公室向當月負責接待的院領導報告,確定具體時間并對外發布。從2018年9月開始按照新的接待日時間安排表試行。
(二) 接待來訪地點。來訪接待地點安排在16樓接待室。
(三)接待來訪對象。全院在編在崗干部職工、離退休人員以及編外聘用人員及相關人員。
(四)參加接待人員。當值院領導、院辦公室負責記錄及服務的有關工作人員。
二、工作流程
(一)院領導輪流接待來訪,院領導接待日時間安排每年年初發布一次。
(二)實行院領導接待日當天受訪。在接待日當天來訪人可提前到15樓會議室等待,由院辦公室對來訪人員進行登記,來訪人員按照先后次序分別向院領導如實反映情況。
(三)接待過程中,原則上負責接待的院領導根據領導分工作出處理意見,來訪者反映情況不在當日接待院領導分工職責范圍內,當值院領導與分管院領導進行溝通后,能及時解決的責成有關處(室)、研究所(中心、實驗室)提出辦理意見。對反映的有關問題需院班子研究決定的應及時向院班子匯報,提交院務會或院黨委會研究后回復來訪者(原則上不超過30個工作日)。記錄人員對來訪者反映的問題、意見等和院領導作出的處理意見做好記錄,并留存備查。
(四)接待日當值院領導如遇臨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緊急事件等情況,應及時向院長報告,協調其他院領導參加。
三、有關要求
(一)院辦公室負責院領導接待日的相關準備和協調工作,做好接待過程中順序安排、來訪記錄、通知等工作。對在接待中做出的決定或意見負責督辦,并及時向來訪人反饋情況。
(二)相關單位和部門要切實貫徹當值院領導有關指示精神,按規定及時處置反映的問題,院辦公室負責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辦。
(三)參與接待的相關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